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6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发布时间 : 2015-09-17 00:00 来源 : 云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 12658次字号:

粤食药监稽〔2015〕104号

为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秩序,经监测发现,2015年6月份在我省行政区域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578条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197条次,涉及24个品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16条次,涉及14个品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65条次,涉及5个品种。典型案例如:

一、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彭大夫无敌搽”的药品,通用名称为“无敌止痛搽剂”,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53020658”。批准的功能为“消肿止痛,活血化瘀。用于急、慢性扭、挫伤,冻疮。”,但是该药品广告宣称其为“3分钟止疼痛,10分钟消红肿,拔寒毒补风洞从根儿擦好老风湿老骨病”,“我以为啊我这辈子都跑不了了,啥活也干不了,我做梦也没想到用了彭大夫的无敌搽,一天才一块钱,就把我这么多年来的风湿骨病都治好了”。该药品广告宣传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唐缘牌氨糖酪蛋白磷酸肽钙胶囊”的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为“唐缘牌氨糖酪蛋白磷酸肽钙胶囊”,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查询,对应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10514”,生产企业为“海南百舒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保健功能为“增加骨密度”,但该保健食品广告宣称“我这颈椎病啊十多年了,一犯病就头晕犯迷糊,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死死的夹住一样特别疼…我家闺女孝顺给我订了3年的氨糖,我才吃了小半年,这脖子现在一点也不怎么疼了。想怎么扭就怎么扭,特舒服”。 该产品宣传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曲度腰枕治疗仪”的医疗器械产品,产品名称为“腰枕治疗仪”,批准文号“豫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60290号”,生产企业为“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中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腰肌劳损、腰椎退行性病变、腰椎间盘突出等病症的辅助治疗。”,但该产品广告宣称“何健,四川南部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2011年5月被诊断出腰椎间盘突出,使用腰枕治疗仪两个月痊愈”该产品宣传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职能,对公告中涉及的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请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和经济权益的损害。

附件:2015年6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汇总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1日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