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新区云祥大道-文华路路段排水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发布时间 : 2019-08-08 09:27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11966次字号:

云安环验[2019]96号

关于云浮新区云祥大道-文华路路段排水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云浮新区云祥大道-文华路路段排水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云浮新区云祥大道-文华路路段排水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位于云祥大道-文华路路段,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以2#箱涵为起点,东侧以工业二路顶管为终点,全长900m,管径DN600。项目总投资448.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二、根据现场检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审批意见(云安环建管函【2017】51号)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项目符合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

三、有关要求和建议:

(一)沿线要做好生态,景观恢复、防护及绿化工作。

(二)该项目如要作出重大改变(如改建、扩建、迁建等),必须重新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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